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 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 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 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 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2019 年 9 月 2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引入收 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4、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和实施情况,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4 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 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三、变更后产生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 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债务重组准则变更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严格执行了会计准则要求和相关监管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