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不实施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28,701.22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30,379,514.6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2019年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6,72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868,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00,650.80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8.64%。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本年度不实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5月2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并于2019年5月28日刊发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公司实施股份回购金额17,952,125.55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此部分占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17%。

  综上,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47,052,776.35元,占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4.8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