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正中珠江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正中珠江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正中珠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从业人员总数500余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1.7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2亿元,证券业务5,256万元。2019年度为包括36家上市公司在内的652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了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冯军,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尚未确定具体人员。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冯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8万元, 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参照以前年度审计费用及审计工作量决定2020年度华兴审计业务的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正中珠江前身是由成立于1981年的广州会计师事务所与成立于1985年的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0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楼。

  正中珠江在2002年度获得首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有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代理记帐许可证,同时还具有国有企业经济鉴证(A类)资格、会计电算化验收公证和咨询业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会员、广州市股权交易中心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等多种业务资质。 正中珠江过去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正中珠江连续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5年,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韶华已签字1年,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已签字1年。

  (二)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正中珠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改聘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正中珠江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正中珠江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正中珠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前后任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

  经公司同意,华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就公司拟聘华兴执行2020年度审计业务与正中珠江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公司管理层正直和诚信;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意见分歧;不存在与治理层沟通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不存在其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其他特殊事项。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改聘华兴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华兴担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改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且公司已就改聘事宜事先通知正中珠江。公司拟聘任的华兴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改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改聘华兴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改聘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