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朗博科技”)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17年12月19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发行价格为6.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1,19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6,037,735.85元后,实收人民币155,152,264.15元,于2017年12月25日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519902821410901)开立的验资专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382,213.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770,050.9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9,772,259.27元,其中80,000,000.00元为未到期理财产品,316,952.29元为理财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坛支行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455,306.9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对其管理、使用和变更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18年1月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金坛支行、南京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290,430.0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公司于 2019年 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14 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 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8,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8,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坛支行理财专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余额为316,952.29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理财专户资金都已经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中。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理财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坛支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316,952.29元未及时转到募集资金专户,朗博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