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上接C4版) 2020-04-29

  (上接C4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5号”文核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3号”文批准。

  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赛伍技术”,股票代码“603212”。本次网上网下公开发行的合计4,001.00万股股票将于2020年4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20年4月30日

  (三)股票简称:赛伍技术

  (四)股票代码:603212

  (五)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0,001.00万股

  (六)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001.00万股,均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的4,001.0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 重要提示与声明”

  (九)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 重要提示与声明”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 重要提示与声明”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持股情况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9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3名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5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吴小平、陈洪野、严文芹、高畠博、崔巍、陈浩、邓建波、任富钧和陈小英在公司股东苏州泛洋、苏州苏宇、苏州赛盈、汇至投资、银煌投资、金茂创投中持有股份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间接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苏州泛洋持有本公司股份11,596.8024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8.99%,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经中兴财光华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小平、吴平平夫妇。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吴小平、吴平平夫妇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泛洋100.00%股权;此外,吴平平女士为苏州苏宇、苏州赛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小平、吴平平夫妇合计持有苏州苏宇42.33%的财产份额及苏州赛盈16.17%的财产份额。吴小平、吴平平夫妇通过苏州泛洋、苏州苏宇和苏州赛盈合计控制公司40.2134%股权。

  吴小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为320502196211******,住所为苏州市姑苏区水仙弄**号***室。1985年7月至1987年6月,任吴县胥口乡团委副书记;1987年7月至1992年3月,任苏州市对外贸易公司贸易员;1996年4月至2004年10月,历任日东电工Matex株式会社工程师、课长、部长;2004年12月至今,任香港泛洋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苏州泛洋执行董事。2008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赛伍有限董事长;2008年11月至2015年12月及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任赛伍有限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平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为320502196106******,住所为苏州市姑苏区水仙弄**号***室。1986年至1996年,任中国国际旅行社英文部、出境部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苏州旅游集团市场处处长;2000年至2006年,任中国国际旅行社、苏州海外旅游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9月至今,任香港泛洋董事;2008年至今,任苏州泛洋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苏州苏宇和苏州赛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4,001.00万股,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为36,000.00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1:SS系国有股东标识(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

  注2: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四舍五入得出,实际持股比例根据持股数量决定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之前的股东户数共42,891名,其中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4,001.00万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22%,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发行数量为40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网上发行数量为3,600.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90%。其中,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110,987股。

  二、发行价格:10.46元/股。

  三、发行市盈率:22.5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发行面值:人民币1.00元 。

  五、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1,850.46万元,全部为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6,655.22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31号《验资报告》。

  七、发行费用总额及构成情况

  

  注: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

  八、每股发行费用:1.30元/股(发行费用除以发行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6,655.22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19元(根据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0.46元(按经审计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计算)

  十二、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110,987股,共计1,160,924.02元。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2017-2019年主要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审计,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审字(2020)000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公司2020年一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请查阅本上市公告书附件。公司上市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不再单独披露。公司 2020年 1-3 月和 2019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变动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22,792.59万元,较2019年末下降0.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5,709.50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3.75%。

  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2020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19.2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9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4,204.9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0%,主要系由于2020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提升导致坏账计提金额有所减少,同时子公司经营改善,因此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保持同比增长。

  本公司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期间经营良好,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在不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市场不出现重大波动的情况下,公司预计2020年1-6月经营业绩同比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中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和中国银行吴江同里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部分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为“乙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伟、朱国柱中任意一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9、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监管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出新的要求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新的变化,甲、乙、丙三方应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补充。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其他事项

  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除此之外,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电话:0512-62938558

  传真:0512-62938500

  保荐代表人:周伟、朱国柱

  联系人:周伟、朱国柱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本公司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已具备公开上市的条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