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举行,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四、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报告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监事会就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高层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公司决策程序严格、合法、规范,未发现公司董事、高层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既保证了公司社会股东的权益,又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继续高度关注项目成本、经营费用和带息负债等事项,公司高管层严格执行《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委派制度》,加强项目成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控制措施,加强对外担保事项的规范操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效;公司管理层依据房地产开发业务特点,强化对控股项目公司所需资金的调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统一和规范投资企业的财务运作行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此外,报告期内,进行两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编制年度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发生变更用途的情况。

  (六)公司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已制订《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在定期报告或其他重要事项发生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规定实施登记备案,落实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九)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2019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进行了梳理,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根据销售计划、目标成本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报告进行了减值准备测试。经测试,2019年四季度公司需对无锡中城誉品商业计提减值准备1.23亿元,本次计提该项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88亿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