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7日,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台采掘机械设备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时间延期,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9,376,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72,213,18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07,162,81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19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将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的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3,882.70万元转入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6,708.4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492.06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不包含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已于2020年2月25日归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部分系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及具体调整方案

  公司结合当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年产300台采掘机械设备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建设周期调整,是根据煤机行业发展形势并结合公司实际,主动调整战略布局,放缓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公司上市后至2016年下半年煤炭、煤机行业市场需求疲软、售价下跌,为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遵循以销定产原则,本着产能最大化利用为目标,在项目进度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的需要并结合行业发展变化趋势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助力公司完善战略布局。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年产300台采掘机械设备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将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八、备查文件

  1、 创力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创力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