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长王晖,分管财务工作行长助理罗结,财务部门负责人吴聪敏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

  1.3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董事会建议,以总股本3,612,251,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4.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51,715万元(含税)。

  上述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金融业务

  始终坚持把“稳定存款立行”和“高效资产立行”作为经营业绩提升的重要经营方针。一方面,坚持做好存款客户的精细化研判,“一户一策”分类施策,紧密跟踪客户资金走向,稳定存量存款,深入挖掘新增点位;紧盯战略客户和核心账户,梳理有效增存营销行动方案,完善重要财政账户的精细管理;紧抓地方建设与发展的良好机遇,不断拓展有效客户群,保持存款业务的良好增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围绕四川省和成都市“5+5+1”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城市经济地理重塑“十字方针”、“三城三都”建设等城市治理与产业发展规划,聚焦“一区一策”专项营销活动,因区施策细化合作方案,通过高层走访,进一步锁定核心优质资源,促进优质资产上量投放;坚持以行业分析为基础,以产品运用为抓手,以精准营销为突破,多措并举推动实体类业务向好发展,高效资产快速增长,金融服务实体能力不断增强。

  (二)民营小微业务

  以“普惠金融”为指导,以“精准营销”为引领,深入实施“种子”战略,做大小微基础客户群规模。紧紧围绕“深入实施精准营销、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深耕特色金融、探索新型业务模式、深入推进行业分析”等主要战略任务开展工作,全力促进小微业务提质上量。一是加大支持“普惠金融”力度,充分利用政策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合理定价,坚持推进减费让利,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二是发力精准营销,坚持“行业精准”和“企业精准”。充分依托成都市新经济“双百”企业名单和梯度培育企业名单开展精准服务;通过引入外部数据,加大行业分析,梳理重点支持的细分行业,在行业精准的基础上筛选出名单制客户并积极营销。三是深耕特色金融,围绕成都市“11+2”特色金融功能区建设,深入推进科技金融、文创金融、绿色金融,打造特色金融专业品牌。

  (三)个人金融业务

  紧紧围绕“大零售转型”的战略目标和全年经营指标,敏锐把握市场机遇,积极扩规模、调结构、防风险,扎实、有效推动个金各项业务发展。一是巩固传统优势,进一步扩大储蓄规模。继续巩固储蓄业务“亲民、便民、惠民”的传统优势,深化客户关系管理,持续做好重点客群挖潜及提档升级工作。二是聚焦消费信贷业务,全力推动消费信贷业务上量发展,完成“随意分”线上升级,线上功能进一步优化,用户体验更加便捷。推出外币信用卡和白金信用卡,产品层级更加丰富多元。三是紧跟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强化个人中间业务产品管理,加快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与结构优化调整步伐,全力以赴促进业务规模持续提升。

  (四)同业投行业务

  一是成都银行于8月30日获得四川银保监局正式核准,取得开展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成为四川地区获得衍生产品业务资格且为普通类资格的首家法人机构。于9月18日获批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衍生产品会员,9月23日成为银行间外币对市场会员,10月18日获准进入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实现了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拓展。二是积极创新企业融资工具,大力支持直接融资业务发展。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超过200亿元,其中“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金额65亿元。报告期内承销的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成为全国首单落地的航空装备“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四川省首单落地的债转股债务融资工具,在本地“双创”市场继续保持领先地位。三是提供地方政府专项债全流程金融服务,在成都本地市场占有率排名领先。

  2.3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行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本行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影响详见“第九节财务报告”中的“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4.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本行于2019年1月1日起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本行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上述修订对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内容详见“第九节财务报告”中的“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4.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2019年度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均含应计利息。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注:贷款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损失准备。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三)近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四)近三年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注:1.按照2012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资本构成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六)杠杆率

  单位:千元

  注:杠杆率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七)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九)近三年其他监管指标

  注:1.以上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监管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3.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2.4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2.6 股东情况

  2.6.1 股东总数

  2.6.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来源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2.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2019年1月更名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3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注:1.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来源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2.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2019年1月更名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表中“可上市交易时间”若该日期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2.7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适用         √不适用

  2.8 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9 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战略规划为引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持续拓展,各项业务保持快速稳健发展势头。

  (一)规模平稳增长。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促发展、增效率、提质量,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12月末,总资产突破5,500亿元,达到5,583.8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61.01亿元,增幅13.43%。其中,存款总额3,867.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4.27亿元,增幅9.77%;贷款总额2,318.9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60.69亿元,增幅24.79%;剔除包含的应计利息后,存款总额较上年末增长294.50亿元,增幅8.36%,贷款总额较上年末增长452.01亿元,增幅24.32%。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3.98%,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二)经营效益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规模增长、结构优化及费用控制,盈利动能持续强劲。全年实现净利润55.56亿元,同比增长9.02亿元,增幅19.3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1亿元,同比增长9.02亿元,增幅19.40%;营业收入127.25亿元,同比增长11.35亿元,增幅9.79%;非利息收入占比18.89%,同比增长2.36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1.54元,同比增长0.24元;资产利润率1.06%,同比增长0.06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63%,同比增长0.59个百分点。

  (三)资产质量总体良好。报告期内,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各类风险防控,确保风险防控严格有效,坚决守住风险底线。截至2019年12月末,全行不良贷款率1.43%,较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53.88%,较上年末增长16.8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5.69%,较上年末上升1.61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74.19%,流动性持续充裕。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2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1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9.79%和19.40%。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千元

  3.2.2 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3.2.3 营业收入

  (一)报告期各项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二)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3.2.4 利息净收入

  单位:千元

  3.2.5 非利息净收入

  (一)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单位:千元

  (二)投资收益

  单位:千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千元

  3.2.6 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千元

  3.2.7 所得税费用

  单位:千元

  3.3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3.3.1 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5,583.86亿元,较年初增长13.43%。负债总额5,227.56亿元,较年初增长13.39%。股东权益356.3亿元,较年初增长13.92%,规模实现稳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3.3.2 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3.3.3 主要资产项目

  (一)贷款

  1.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千元

  2.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3.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4.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5.全行前十名贷款(不含应计利息)客户情况

  单位:千元

  注: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为3.07%,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22.69%。(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三)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3.3.4 主要负债项目

  (一)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3,867.19亿元,较年初上升9.77%;其中活期存款1,971.34亿元,定期存款1,790.43亿元。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款项余额102.84亿元,较年初增加33.37%。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159.34亿元,较上年增加42.66%,主要由于卖出回购业务规模增加。

  四.财务报告情况说明

  4.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4.1.1 会计准则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影响为调增未分配利润39,785千元,调减其他综合收益13,004千元。

  (2)其他会计准则

  2019年5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分别自2019年6月10日和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业务,应根据上述准则进行调整。本集团实施上述两项准则对集团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4.1.2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的变更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本集团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上述修订的采用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4.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4 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对涉及事项做出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晖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