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20-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327.1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669.5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2,188.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680.5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80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7,000.0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970.15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32.15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838.98万元,手续费支出0.98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7,627.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627.74万元。

  2、2019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51.0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余额为16,970.8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5,00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49.60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2.16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27.87万元,手续费支出0.43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6,791.35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219.7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755.5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从2015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820.5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本公司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2015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0.5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31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680.54万元已于2015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在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2019年9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除上述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二)变更持续督导机构事项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七、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220号),鉴证报告认为,柯利达股份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柯利达股份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使用的有关凭证,并审阅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