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二二年四月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严法善先生、张金清先生、王建新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3 公司董事长张博先生、总裁田吉申先生、首席财务总监赵东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2.1.1 公司的法定名称

  中文: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信托)

  英文:China MinSheng Trust Co., Ltd.(缩写:CMT)

  2.1.2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博

  2.1.3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19层

  邮政编码:100005

  公司网址:www.msxt.com

  公司电子信箱:minshengtrust@msxt.com

  2.1.4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裘骆红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吴斌

  办公电话:8610-85259066

  办公传真:8610-85259080

  电子信箱:dshbgs@msxt.com

  2.1.5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1.6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1.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2.2 公司组织结构

  3. 公司治理

  3.1 公司股东

  3.1.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家股东。以下是持有本公司10%以上(含10%)出资比例的股东情况:

  注: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上述股东之间,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1.2 公司前三位股东的主要股东情况

  3.1.2.1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3.1.2.2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3.1.2.3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注: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3.2 公司董事

  注: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3.3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注: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3.4 监事

  注: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3.5 高级管理人员

  注: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3.6 公司员工

  注: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4. 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和战略规划

  公司以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最高准则,秉承合规、稳健的经营思路,着力开发优质项目,追求风险可控的经济利益;公司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为优质企业和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公司继续坚持“财富、投资、投行、资管、融资”五大市场定位,重点打造好“自主投资能力、资产管理能力、财富管理能力”三台公司发展的“发动机”,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差异化、专业化、盈利化特征的“投资银行管理型金融机构”。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经营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

  信托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财产信托等。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主要有贷款和投资。

  固有业务主要是自有资金的同业存款、发放贷款和投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截至2019年末,公司实际管理信托资产1,964.06亿元,管理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92.84亿元,公司固有资产总额达到142.0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信托受益人支付的投资收益总额达147.61亿元(含私募基金)。公司严格履行了受托人的尽职管理职责,实现了信托业务的主要预期目标,最大化地维护受益人利益。

  4.2.1 信托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上年存续信托项目178个,上年存续信托本金规模1,786.28亿元,本年新增信托项目171个,新增信托本金规模2,432.56亿元;清算信托项目70个,到期信托本金规模2,290.15亿元。报告期末,存续信托项目279个,存续信托本金余额1,928.69亿元,信托资产总额1,964.06亿元。

  公司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如下: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4.2.2私募基金业务

  截至年底,公司存续基金项目27个,存续基金资产余额92.84亿元。

  4.2.3 固有业务

  公司固有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金的同业存款、发放贷款和投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谨慎稳健原则,在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业务风险防范与风险监控,确保公司资产的稳健增长。报告期末,公司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如下:

  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注:以上为母公司数据口径。

  4.3 市场分析

  2019年总体来说,中国经济平稳发展,经济结构持续调整优化,经济增长仍保持一个较高水平。在金融领域方面,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得到不断提升,金融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金融机构经营稳健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4.3.1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宏观经济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2019年,受中美贸易协议等因素影响,中国经济增长受到较大扰动,宏观经济体现出不稳定特征,部分行业受到影响,实体经济和企业经营出现一定波动。

  (2)金融风险事件发生影响行业稳定。2019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部分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及政府对其的治理处置举措,一定程度纾解了行业风险隐患,但是风险形势依然复杂,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3)行业监管仍然维持较强态势。自2018年以来,监管机构已经连续两年对信托公司实施强势监管,旨在优化信托公司业务结构,增强信托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4)金融行业竞争加剧。资管新规对信托公司业务影响较大,部分信托业务面临模式重构挑战。此外,随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业务的逐渐拓展,凭借其股东优势、客户优势及销售优势,势必对信托公司业务带来诸多竞争压力。

  4.3.2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经济增长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虽受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中国经济发展有一定波动,但总体而言,经济增长水平仍然较高。从世界范围内来看,中国产业内部分行业发展迅速,内需市场规模较大,中国整体经济竞争力仍然较强。

  (2)金融企业对实体经济的提升作用。中央积极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机构在业务结构上的调整,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未来信托公司通过主动求变,将催生新的业务增长点。

  (3)金融风险的适度释放有益于行业稳健发展。2019年,个别金融机构出现风险事件,整体金融行业对风险管理的把控提升到较高水平。信托行业在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过程中,提升了自身资产质量,实现了业务转型。

  (4)巨大的财富管理市场。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财富管理市场,高净值客户数量居全球各国前列,相应的财富管理需求必将催生出一批具有全球视野、高财富管理能力的金融公司。

  4.4 内部控制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根据《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公司已建立起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在内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股东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财富管理委员会。各个层级和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及授权体系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履行职能。

  公司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建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机构完备的治理结构。

  公司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授权指导下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制度及流程管理体系,覆盖法人治理结构、信托和固有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法律合规管理、项目运营管理、发行和销售等财富管理、信息化管理、人力资源及考核管理、合同档案等综合管理、稽核审计管理等前、中、后各个环节。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确保了内部控制有章可循。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环境的改善和内部控制文化的建设,根据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公司市场定位、公司内部管理潜力挖掘等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公司强调“内部控制环境全覆盖”,认真培育内部控制环境中的全程管理、全员管理、全面管理的内部控制文化,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全覆盖。

  4.4.2 内部控制措施

  4.4.2.1 履行内部控制职能的部门

  公司已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职能体系,实现内部控制职能的分层控制:公司已建立首席风险控制总监、首席法律合规总监和首席运营总监管理下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并具体由风险管理总部、法律合规管理总部、运营管理总部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合作;同时,公司也建立了首席稽核总监负责下的稽核管理体系,并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活动实施稽核管理,由稽核管理总部具体负责。

  4.4.2.2 内部控制的主要政策、制度、程序及执行情况

  (1)内部控制的主要政策

  按照各项政策内容,分别由股东会审批、董事会审批、公司审批、各管理总部审批,其中公司治理层面的相关制度及议事规则由股东会审批;公司经营方面的制度,根据具体内容,分别由董事会或公司内部审批;在上述审批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各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财务管理总部等)可制定相关操作规则、指引,明确具体要求。

  (2)业务控制制度

  在项目和合同文本审核、资金拨付和执行过程管理方面,公司制定固有和信托两大体系的管理制度。在业务前期审核、资金拨付和执行过程管理等环节,依据《主动类房地产信托项目操作指引》、《私募股权投资类业务操作指引》、《不动产投资业务操作指引》、《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类业务操作指引》、《合同管理办法》、《投后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标准,并能根据信托行业发展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

  (3)对外担保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在《公司章程》及业务审批授权体系中对对外担保的权限和信息披露做出明确规定。

  (4)内部监督与问责制度

  公司依据《稽核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全员问责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及时将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公司经营层及董事会。

  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监管政策的调整以及业务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制度进行修订。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在公司内部信息交流与反馈方面,公司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涵盖了相应制度规范报告责任主体、报告形式、报告流程、报告频率等事项,明确了公司自上而下的授权机制和自下而上的报告机制。报告期内,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对于信托业务、基金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更替等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完备的报备或报批手续,对于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均给予及时、详细的信息反馈。通过公开信息披露机制,增进了公司与监管部门、委托人及受益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增强了公司管理运行的透明度。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根据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监督评价与纠正体系体现在多个层次:监事会作为独立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公司首席稽核总监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并对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稽核管理总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风险管理总部、法律合规管理总部和运营管理总部主要通过现场调查、法律文本审核、资金拨付审核、过程管理等措施对业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4.5.1.1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基于金融行业运营环境和信托业特征,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同时还可能承担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及战略风险等其他风险。

  4.5.1.2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控制政策

  公司围绕总体经营和发展战略目标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将风险管理工作贯穿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对业务经营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确保稳健经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确立了如下风险管理基本原则和政策:

  (1)匹配性原则。风险管理策略与业务发展战略有机结合,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相一致。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须与风险状况和系统重要性等相适应,并根据环境变化予以调整。

  (2)全覆盖原则。风险管理工作覆盖各项业务条线和各种业务类型,覆盖所有分支机构、附属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面临的所有风险种类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贯穿到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全部管理环节。

  (3)独立性原则。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业务部门,负责对各项业务独立开展风险管理,各部门和岗位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各项业务操作环节交叉控制或监督,防止操作失误或舞弊发生。

  (4)有效性原则。各项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应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变化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和完善。

  (5)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公司逐步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设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标准,使风险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5.1.3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

  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是在公司目前的组织结构上,根据不同职能构建而成,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管理架构下,业务线、风险合规运营管理线、稽核审计线三道主要防线组成的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以“三会一层”为基本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各方职能,建立了良好有效的沟通机制和高度统一的战略共识,为公司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创造良好前提。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承担风险管理最终责任和最高决策职能,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战略、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保障风险管理所需资源,掌握公司总体风险状况,制定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公司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根据董事会确定的风险管理战略,设立首席稽核总监、首席风险控制总监、首席法律合规总监、首席运营总监。首席稽核总监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对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和公司本级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对各级主要管理人员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履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并定期向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首席风险控制总监负责制定并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政策、管理程序和控制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管理部门和各业务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或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风险管理报告。首席法律合规总监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和合法合规审核体系及相关制度、政策,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管理部门和各业务机构开展法律合规管理工作。首席运营总监负责监督公司固有、信托和基金项目评审及通过后实施过程的管理和审查,组织制定包括项目持续检查、评价、预警和处置的风险监控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项目风险排查、紧急预案、风险化解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报送风险排查报告。

  公司风险管理中,业务条线承担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条线承担制定政策和流程,日常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稽核管理部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责情况的稽核管理和审计责任。在业务管理方面,公司实施专业化评审和审批执行相分离制度,提高风险识别及把控能力,规范业务审批及决策管理。公司设立项目评审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等进行独立评审,并根据审批权限规定最终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总部、法律合规管理总部、运营管理总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对公司经营和业务活动具体开展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公司设立稽核管理总部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并将全面风险管理纳入内部稽核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全面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从而改善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效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4.5.2 风险状况

  4.5.2.1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公司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主要是指因交易对手违约而造成财产损失的风险,又称违约风险,主要表现为客户交易违约或借款人信用等级下降等原因,造成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基金财产和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的产生主要来自经济运行周期以及企业自身经营特殊事件的影响。当信用风险发生时,如受托人没有尽职管理、安排预算不恰当时,或信托项目违法违规未能如期执行时,会导致发生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压力主要表现在融资类业务中,对于此类风险,公司严格要求前期详细尽调、中期独立审查与评估、后期及时跟踪管理,同时针对交易对手信用资质情况,要求提供相应的抵押、质押、保证以及其他增信措施,防范信用风险;投资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交易对手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决策流程对投资类业务进行信用评估,选取具有较高信用资质的交易对手,同时从多个维度对投资业务设定风险额度来控制信用风险。

  4.5.2.2 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所开展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公司市场风险主要涉及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自营业务、信托业务以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不动产投资信托业务等。对于此类业务,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合理配置资产,通过合理的交易安排和严密的管理措施,勤勉、尽职履行受托人职责,最大限度上保障受益人的资金安全。同时,市场风险还具有很强的传导效应,如销售下降、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因此对于此类业务同样采取严格的流程要求以及尽可能取得有效增信措施来防范风险。

  4.5.2.3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失效或者有关责任人出现失误、欺诈等问题,公司没有充分及时地做好尽职调查、持续监控、信息披露等工作,未能及时做出应有的反应,或做出的反应明显有失专业和常理,甚至违规违约;公司没有履行勤勉尽职管理的义务,或者无法出具充分有效的证据和记录,证明自己已履行勤勉尽职管理的义务。对于此类风险,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明确并不断优化各项业务的操作规程,同时,由稽核管理总部按期对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稽核,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审计,通过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加强内控等手段有效防控操作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4.5.2.4 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还有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因没有遵守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从而给公司或投资人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付到期负债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声誉风险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导致外部负面评价的风险。战略风险是指因公司作出不利的经营决策、未妥当地执行决策、或未能对宏观经济及行业变化作出准确反应而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

  4.5.3 风险管理

  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及业务特点,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策略的适应性;把握业务风险特征,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加强资产准入管理,严守风险底线。

  4.5.3.1 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制度规定和相应程序开展各项业务,确保决策者充分了解业务涉及的信用风险。公司强调全流程风险管理、强调风险管理关口前置、强调完善信用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强调业务政策的及时调整、强调对交易对手履约情况的持续跟踪,依托严谨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各类业务准入政策、业务报审及审批流程等为抓手,持续完善和优化信用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制度,严控资产质量水平。由业务部门对交易对手进行全面、深入的信用调查与分析,形成客观、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合规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和运营管理总部根据业务部门的尽职调查情况,独立开展有关调查,对项目信用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审核,对于融资类业务严格落实贷款担保等措施,对抵(质)押物权属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借助外部专业机构力量客观、公允地评估抵押物价值;对于投资类业务严格按照内部决策流程进行信用评估,选取具有较高资质的交易对手,从多个维度对投资业务设定风险限额,通过分散投资、设置合理投资节点、设置对赌条款等多项措施对信用风险进行防范;业务部门和运营管理总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共同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同时密切关注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抵(质)押物价值和保证人担保能力的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变化和价值变动,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在项目发生风险预警时,业务部门和运营管理总部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以防范风险的发生或扩大;项目结束后稽核管理总部进行稽核审计和项目评价,以进一步提高对项目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本公司已对风险资产进行五级分类。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以确保市场风险管理能够与业务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与能够承担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相一致;同时,加强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的研究,及时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以及时准确识别所有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公司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主要通过设置合理的收益率对风险进行定价,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补偿。公司通过严密设计风控条款,取得有效增信措施,以缓释和对冲可能发生的市场风险;加强对证券投资产品单位净值、抵(质)押物价格变化、投资标的价值变化的日常监控,以防范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定期对房地产业务进行压力测试,分析在不同风险程度下房地产项目的抗风险能力,从而及时发现并预防市场风险。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内控基础、优化内控措施,持续提升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效果。公司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完善,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不断完善前、中、后台的协作与制约体系,对重要的业务环节,实行双人双岗复核,及时对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并加强对操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操作风险隐患,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4.5.3.4 其他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定期对合同范本进行修订,不断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力度。对于创新及重大项目,公司要求聘请外部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从业务源头和操作环节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合规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积极稳妥地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借鉴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良好的合规管理经验,按照监管机构政策,结合自身合规工作积累,持续完善合规管理的组织框架、管理范围、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

  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并通过定期压力测试、及时调整流动性风险偏好等手段,实现对公司整体和产品承压能力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声誉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及时向投资者和监管层进行信息披露,持续关注新闻舆情,还借助信托业协会的《信托资讯》、《每日舆情》等做好舆情监测,就重点事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

  战略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强调以当前宏观环境、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潜力为基础,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定期进行修订。同时通过完善治理架构、明确战略导向和风险偏好、设定授权体系、制定调整并充分落实各项内部议事和内控程序等,确保各项政策依程序制定和调整,并得到充分有效执行,确保公司长期战略、短期目标、风险管理措施和相关资源紧密结合。

  目前,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良好。

  5.2019年度及上年度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固有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0)第010760号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12,013,980,44.03元。

  贵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对于第三层级金融工具采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作为关键假设计量公允价值,此类参数包括流动性折扣、波动率、信用价差等,需要管理层进行判断。

  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额重大,其公允价值评估时对不可观察输入值作为关键假设需要管理层做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上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十。

  2、审计应对

  我们评估和测试了贵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流程的内部控制设计、运行的有效性。

  我们对贵公司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时采用的模型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我们通过选取样本,针对贵公司金融资产评估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查阅贵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的相关合同,了解相关投资条款,并识别与金融资产估值相关的条款;

  (2)对管理层在计量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及可观察输入值的合理性进行复核。

  另外,我们还评价了财务报表中针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相关披露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公司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5.1.2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母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5.1.2资产负债表(合并)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合并)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5.1.3利润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母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5.1.3利润表(合并)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合并)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母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

  编制单位: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合并)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万元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单位: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6.1 会计报表编制基本前提的说明

  本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6.1.1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及其后续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会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

  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6.1.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6.1.3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1.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6.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新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上述准则另称为“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进行追溯调整,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者其他综合收益。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6.2.2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6.2.2.1 本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范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6.2.2.2 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

  6.2.2.2.1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4)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本公司采用资产风险分类法,将金融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其中:正常类计提比例为1%;关注类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计提比例为100%。

  (5)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6.2.2.2.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运用个别方法评估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本公司将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2.2.2.3 其他非金融长期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6.2.3 金融工具的分类和确认方法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遵循本报告中6.2.1所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6.2.4 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6.2.5 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2.6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于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

  6.2.7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其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折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6.2.8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6.2.8.1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6.2.8.2 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6.2.9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6.2.9.1 无形资产的确认

  公司将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并且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6.2.9.2 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预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6.2.9.3 无形资产的摊销

  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权证所列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的专业软件在估计的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可改变其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6.2.10 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且金额大于3万元,且受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受益期限不能预测的,按3年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6.2.11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收入是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企业,且有关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时,按以下原则确认:

  6.2.11.1 利息收入

  (1)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按照客户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确认为当期收入。

  (2)存放同业利息收入

  活期存款按结息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利息收入;定期存款按存款利率和存款时间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6.2.11.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信托报酬收入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报酬收入按有关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法确认信托报酬收入的实现。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报酬收入按信托存续期间平均分摊确认收入。

  (2)基金管理费收入

  按基金业务存续期间平均分摊确认收入。

  (3)直销费收入

  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在项目发行完毕并收到相关款项时确认收入。

  6.2.11.3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财务顾问及咨询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在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6.2.11.4 投资收益

  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6.2.12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当公司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当公司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除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6.3 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其它或有事项。

  6.4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事项。

  6.5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 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5.1.1 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6.5.1.2 资产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6.5.1.3 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6.5.1.4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1、收入结构(母公司)

  单位:万元

  2、收入结构(合并)

  单位:万元

  6.5.2 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6.5.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6.5.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6.5.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 ×100%。

  6.5.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6.5.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6.5.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6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等。

  单位:万元

  6.6.2 关联交易方情况

  6.6.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 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6.6.3.2 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6.6.3.3 公司固有资金运用于本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和基金(固信交易)交易金额,本公司管理的信托、基金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 固有资金与本公司管理的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单位:万元

  6.6.3.3.2 固有资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财产之间的交易

  单位:万元

  6.6.3.3.3 本公司管理的信托、基金项目之间的交易

  单位:万元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1、母公司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90,446.8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044.68万元、提取风险资产一般准备金-2,432.98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 4,522.34万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累计为1,275,127.79万元。

  2、合并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净利润93,344.37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44.68万元、提取风险资产一般准备金 -2,432.98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4,522.34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注:①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②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③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④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⑤公式为A(平均)=(A0/2+A1+A2+A3+A4/2)/4。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 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8月,因中国康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变更为5名,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升至6.4500%。该股权变更已经北京银保监局核准批复(京银保监复[2019]666号)。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7月19日,经职工代表大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欧阳燕红、马世崧、李世朝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吴斌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2019年8月26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张博、张喜芳、赵英伟、马骅、舒高勇、田吉申、陈基建、李源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刘纪鹏、严法善、张金清、王建新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志强、李明海、王彤、陈怀东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齐逢昌、田忠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宋宏谋、程果琦、刘国升、冯壮勇、赵岩、张冬梅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赵英伟、刘冰、李能、石磊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019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宋宏谋担任监事会主席,赵英伟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程果琦担任监事会副主席,宋宏谋不再担任监事会副主席。

  2019年10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张博担任董事长,卢志强不再担任董事长;由张喜芳、赵英伟担任副董事长,李明海、张博不再担任副董事长;由田吉申担任公司总裁,张博不再担任公司总裁;陈基建担任公司首席风险控制总监,田吉申不再担任首席风险控制总监;林德琼担任公司首席稽核总监,王彤不再担任首席稽核总监;陈基建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林德琼不再担任执行副总裁;肖燕明担任公司助理总裁,李永平不再担任助理总裁;裘骆红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9年12月25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王少洁担任公司助理总裁。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无其他应揭示事项。

  8.3 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及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19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52号)。

  8.6 对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所提监管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未对我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8.7 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情况

  2019年4月1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B1版发布《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9年9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B16版发布《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8.8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9年,公司董事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企业文化建设和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总体规划上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认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司经营的协调发展。

  今年公司经营层不断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架构,升级和完善公司消费者保护体系。与此同时,公司贯彻监管部门要求,切实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及时有效地解决客户投诉,完善客户投诉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公司持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舆情监督,就重点事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并积极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普及法律法规、揭示市场风险、提高投资者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8.9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始终秉持“得益于社会,奉献于社会”的核心价值观。2019年以来,在严防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公司始终秉持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思路,致力于为优质企业和客户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同时积极拥抱新兴产业,响应国家扶贫号召,积极参与多项定点扶贫项目。

  2019年,为切实响应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战略,公司积极投身国家船舶工业和航运事业、高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乡村振兴项目等实体经济中,不懈探索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高质量协同发展的道路。

  为落实习主席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示精神,公司出资参与甘肃精准扶贫项目,旨在促进甘肃省临洮县、和政县扶贫事业的发展;同时,参与内蒙古呼伦贝尔精准扶贫项目,旨在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脱贫攻坚事业,帮助呼伦贝尔市的贫困群众,以及存在返贫隐患的低收入农户;2019年,公司积极响应天津市委、滨海新区区委助力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升级加力”的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踊跃参与“万企帮万村”、“动员社会力量助力西部地区脱贫攻坚”等活动,荣获了“‘助力脱贫攻坚、践行光彩事业’先进单位”称号。

  在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2019年度共组织员工培训58场,参训2612人次,培训主题覆盖企业文化、政策制度、业务技能、合规管理等,员工通过参与各项专业培训、座谈会、交流会,提升了专业能力,获得了认同感与归属感。本年度公司制定并印发了《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福利实施办法》,丰富了员工福利体系。公司通过为员工提供节日慰问、生日祝福、疾病慰问、婚育礼金,组织丰富多彩的员工活动等,提升员工福利水平。同时还为员工投保了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两种商业保险,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月为员工提供午餐补贴和通讯补贴等。

  在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忠实履行受托责任,不断深化客户服务体制改革,提升客户服务品质。结合业务部门操作指引,为客户推荐符合其资金需求的信托产品,从而拓宽了产品投研领域,打造立体营销战略,多层次、全方位满足客户实际需求。2019年,公司北京地区累计举办金融知识宣教活动3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册,受众1000余人,这些活动切实增加了客户的金融知识储备,从而使客户们能够更快捷、更高效地掌握金融投资理念,提高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2019年公司对新老客户进行了抽样客户满意度调查,整体客户满意度得分为92分,达到了公司客户满意度服务质量目标。

  8.10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9.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体系建设,优化了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审计稽核制度。公司决策事项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勤勉工作,积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客户利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运行规范,会计处理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计稽核制度运行有效,能够及时预防、发现及纠正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