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0-03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独立性及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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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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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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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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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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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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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天健会计师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公司拟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和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