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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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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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京会兴审字第65000029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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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所处医药行业,主要从事医药制造与医药流通,业务范围涵盖医药制造、医药流通、中药材种植加工、药物研发等多个领域,产业链完整。
(二)主要产品
公司药品生产品种丰富,拥有300余个国家药监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含药用辅料与药品包装用材料),主要生产销售口服固体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主导产品为小儿肺咳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延参健胃胶囊、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等,根据治疗领域可分为全身抗感染类用药、心脑血管疾病用药、呼吸系统疾病用药、消化系统疾病用药、皮肤病用药、妇科疾病用药等。其中,小儿肺咳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血塞通注射液等70多个药品品种进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小儿肺咳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延参健胃胶囊、血塞通注射液、地贞颗粒等150多个药品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延参健胃胶囊、地贞颗粒为公司独家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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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行业相关政策密集发布,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落实,创新药优先评审、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两票制、医保控费、带量采购等政策深入推进,医药产业从研发、生产、销售、流通及消费各环节均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整个行业市场参与者提出了更高的竞争要求。公司将始终坚持精品化战略、创新型战略、人才化战略三大核心战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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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天圣制药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天圣制药原董事长刘群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9年5月提起诉讼。2020年3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2019)渝 01刑初68号】,对天圣制药和被告人刘群下达了初审判决。天圣制药及刘群对初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渝检一分院刑诉【2019】52号起诉书,公司对所涉及事项的相关交易记录进行了自查核对,该等涉诉事项的最终裁定结果将对天圣制药2018年度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而天圣制药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未对该等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处理,因此形成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1、公司原董事长刘群涉嫌侵占及挪用公司资金,形成对公司欠款,追溯调整增加2018年12月31日对刘群的其他应收款123,074,950.00元,调减预付账款92,950,325.27元,调减在建工程4,209,674.73元,调减固定资产20,000.00元,调增资本公积25,894,950.00元;补提前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153,747.50元,调整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923,062.13元,调整增加201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6,153,747.50元,调整增加2018年度递延所得税费用923,062.13元。
2、少计销售费用,追溯调整增加2018年度销售费用96,655,000.00元,调减预付账款96,655,000.00元。
3、相应调减2018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10,188,568.54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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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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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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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行业相关政策密集发布,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落实,创新药优先评审、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两票制、医保控费、带量采购等政策深入推进,医药产业从研发、生产、销售、流通及消费各环节均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整个行业市场参与者提出了更高的竞争要求。公司将始终坚持精品化战略、创新型战略、人才化战略三大核心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678,052,466.5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72%;实现营业利润-220,521,550.2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3.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852,634.6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5.1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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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678,052,466.53元,较2018年度减少22.7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受医药行业政策及控股股东事件的影响,公司销售业绩有所下降,特别是重庆地区市场的业务缩减。
2、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成本1,206,047,030.69元,较2018年度减少22.1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收入的变化导致成本减少。
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22,852,634.62,较2018年度减少2615.11%。主要原因受医药行业政策及控股股东事件的影响,公司销售业绩有所下降,特别是重庆地区市场的业务缩减;公司为拓展基层市场,实现终端下沉,公司进行营销改革,加强专业的学术推广工作,导致整体的销售推广费用增加。从而导致净利润的减少。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公司原董事长刘群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9年5月提起诉讼。2020年3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2019)渝 01刑初68号】,对天圣制药集团公司和被告人刘群下达了一审判决。公司及刘群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渝检一分院刑诉【2019】52号起诉书,公司对所涉及事项的相关交易记录进行了自查核对,该等涉诉事项的最终裁定结果将对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而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未对该等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处理,因此形成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1、公司原董事长刘群涉嫌侵占及挪用公司资金,形成对公司欠款,追溯调整增加2018年12月31日对刘群的其他应收款123,074,950.00元,调减预付账款92,950,325.27元,调减在建工程4,209,674.73元,调减固定资产20,000.00元,调增资本公积25,894,950.00元;补提前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153,747.50元,调整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923,062.13元,调整增加201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6,153,747.50元,调整增加2018年度递延所得税费用923,062.13元。
2、少计销售费用,追溯调整增加2018年度销售费用96,655,000.00元,调减预付账款96,655,000.00元。
3、相应调减2018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10,188,568.54元。
二、更正事项对天圣制药集团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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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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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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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包括49家,与上年相比减少2家,减少子(孙)公司包括山西天圣药业有限公司、重庆新美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