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忠逸、李卫宁、黄向东、葛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608,358.6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60,835.8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247,522.77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29,833,037.73元,减2019年已分配利润14,097,408.16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8,983,152.34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目前的最新总股本176,239,2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不超过14,099,136.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0万元/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5.12条规定了,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至2人。
现拟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至2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东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如下:
1、提名谭帼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林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封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戴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陈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李胜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东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如下:
1、提名黄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李卫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周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十、议案十一所列示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9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2:30在本公司召开。《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帼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西藏自治区造纸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华南理工大学化工二系辅导员、系团总支副书记、校团委副书记、数学系党总支副书记,肇庆市端州区政府挂职任区委常委,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广东华信英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肇庆华富电子铝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锋有限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端州区政协常委。现任高要华锋董事长、无锡华锋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谭帼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5,5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王凌为其女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宇峰为其女婿,公司副总经理谭惠忠为其妹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林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9502客车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士。
林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68,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封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主任科员,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
封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戴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理工华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天地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水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阻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微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翔科飞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兴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工大洋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北理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晋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创新产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戴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宇峰,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肇庆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华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高要华锋总经理及董事、广东碧江董事、宝兴华锋监事、华锋机电执行董事、北京华锋新能源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理工华创董事、广西华锋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陈宇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1,500股,通过本公司股东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0.27%,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谭帼英女士之女婿,与本公司董事王凌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胜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肇庆分行会计主管、肇庆天元信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肇庆市宏志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山市英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行财务经理。现任广西华锋董事,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胜宇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6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向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广汽集团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技术顾问,广汽研究院院长及首席技术总监。现任恒大新能源汽车全球研究总院常务副总裁兼整车研究院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向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黄向东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向深交所做出承诺,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
李卫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化机分馆主任,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广电计量独立董事、中海达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卫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李卫宁先生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乔,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会计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播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兼任华南理工大学MPAcc校外合作导师、西南科技大学MBA校外合作导师。
周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周乔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向深交所做出承诺,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