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0-03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