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0-008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888,322.2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904,572.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8,222,100.56,扣除2019年度提取盈余公积4,690,457.22元和分配股利14,904,000.00元,2019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5,532,215.5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3,600,0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8,4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4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0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