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0-010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现对2020年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一、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建鹏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预计的关联公司及额度范围内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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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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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余姚市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余姚市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家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余姚市东北工业园区彩虹路1号
经营范围:流量仪表的研发、制造、销售、修理;流量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及租赁;传感器及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销售;起重机械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土木工程机械安全附件及检测装置、环保配套设备及保护装置、工程测力设备、压力检测设备、汽车检测装置的制造、销售及租赁;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计量器具、金属制品及金属材料、五金件、建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陈建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胡向光先生分别担任余姚市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余姚市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余姚市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余姚市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宁波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宁波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
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2005994874081
宗旨和业务范围:支撑和引领宁波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海洋高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撑宁波智慧城市建设。承担宁波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及海洋高技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整合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及中科院所属相关院所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慧海洋领域的人才、科技资源,组织开展面向应用的以智能感知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开发以及技术组装;承担国家及地方相关科研任务;面向地方产业进行技术扩散和技术转移,构筑产学研平台。
住所:宁波国家高新区光华路299弄19号8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黄晁
开办资金:101万元人民币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法定代表人黄晁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宁波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宁波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的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宁波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0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