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27 公司简称:小康股份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汽车整车、整车动力总成、汽车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三大业务板块。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财务报告、资金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生产与装配、存货管理、合同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投资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共18类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研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上述指标以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对应指标为准。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大缺陷的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财务报告内控定性缺陷是指出现一项或多项内控缺陷,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公允性。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检查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纳入考核体系,已按规定时间进行跟踪整改。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检查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纳入考核体系,已按规定时间进行跟踪整改。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下发一般控制缺陷整改通知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落实。经过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整改结果的审核验收,公司已经对上一年度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控制措施,且已全部整改完成。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为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深入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和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工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活动。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0年,公司将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继续动态优化业务流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加强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强化控制效果为核心,以合规经营为目标,持续培育和提高全员的风险意识、内控意识和持续改进意识,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现经营管理的合规化、流程化和制度化,为公司经营活动的规范运行提供合理的保证,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应对能力。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兴海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