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2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本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完成回购股份事项并减资33,460,513元,公司剩余注册资本2,327,704,469元;本次减资后,公司已回购股份剩余33,460,514股。现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修改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6,116.4982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6,116.498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2,770.4469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2,770.446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2019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第六项“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第五款中规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因此,本次修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上述修改条款中下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