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2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