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80,180,883.47元,加上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272,803.4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85,272,803.4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527,280.35元,以及扣除2018年利润分配45,000,000.00元后,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1,926,406.59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61.3681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237,524.55元(含税),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60%。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