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审计机构概述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提高审计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本次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从事过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信永中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进行了解、审查,认为信永中和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人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因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此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监事会决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19年度对公司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