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89 公司简称:正裕工业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念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该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19年5月24日实施完毕,公司的总股本由 106,670,000股变更为154,671,500股。公司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的募集资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购买按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未背书转让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固定利率的理财产品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预付的土地竞买保证金所致。
7.交易性金融负债变动原因说明:系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9.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10.应付债券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影响所致。
(2)报告期利润构成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疫情影响,销量下滑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量下滑相应成本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损益影响所致。
4.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锁汇已到期部份结汇收益减少及本期应收款项贴现产生损益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系执行新金融准则重分类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系执行新金融准则重分类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亏损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抗击新冠疫情捐款支出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润总额减少相应计提的应交所得税额减少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理财变动影响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9月27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 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5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2.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正裕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61”。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7月7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21元/股。
以上内容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2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014)等相关文件。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念辉
日期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