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太原分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太原分所”)具体承办。
公司名称:信永中和太原分所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98号财富大厦1103、110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080959501Y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施工预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信永中和太原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度,信永中和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金余额18,59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勋,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审计合伙人。自1993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注册会计师资格,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李建勋现兼任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质量控制复核人:罗东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加入信永中和,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从业25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0年,熟悉化工制造行业审计。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近20年,在中国资本市场的IPO、上市公司年审、重组改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曾经及目前参与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相关证券业务超过3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锐,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不存在兼职情况。
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在2019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按照约定的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了审计工作。
因此,本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年度实际工作量按不超过人民币190万元限额执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查阅了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及承办机构信永中和太原分所的有关资格证照和相关信息,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2、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各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鉴证意见或专项审核说明。
3、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信永中和是具有从事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尽职尽责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3、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根据年度实际工作量按不超过人民币190万元限额执行。
4、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