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