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就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计提预计负债约3170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0日,公司收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宁区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止,公司需支付违约金约3170万元。按照会计政策,此违约金应全额计提预计负债。详见2020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损益约-3170万元。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2.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由于一审败诉,公司根据法院的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约3170万元(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止),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考虑到二审诉讼结果存在的不确定性及诉讼风险做出的。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程序、内容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