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2020-04-28
房屋所有权人孙艳春不慎将坐落于大兴区黄村镇泰禾金悦项目F3多功能用地021C-2-625的房屋购买合同及发票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孙艳春
声明时间: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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