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2020-04-28

  

  房屋所有权人孙艳春不慎将坐落于大兴区黄村镇泰禾金悦项目F3多功能用地021C-2-625的房屋购买合同及发票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孙艳春

  声明时间: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