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9年9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2017年7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为中国境内上市企业,按要求应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2、变更日期: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政策变更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①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②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利润表 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③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应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准则修订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年4月24日,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