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测控”)于 2020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2019 年修订)于 2020 年 3 月 1 日生效并实施,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公司的治理规范,公司依据新证券法中有关信息披露管理以及征集投票权等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 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