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0-006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9,806.77万元,同比增加30.71%,其中: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建设同比增加34.18%;大数据服务同比增加8.01%;运维服务同比增加73.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28.43万元,同比增加24.7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496,704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原项目建设内容等情况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