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计的关联交易的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注:1.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简称“中包香港”;2.此处关联担保预计金额为共同担保情况下重复计算的总额。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8月30日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开源道62号骆驼漆大厦2座13楼B8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民
注册资本:已发行21,508,963股普通股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投资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9,733.05万元,净资产156,579.2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0.1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包香港持有公司46,600.6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92%,为公司控股股东。
2.陈民、林明琼、厉翠玲
陈民、厉翠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陈民、厉翠玲通过瓶罐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中包香港100%股权,中包香港持有公司48.92%股权。林明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民先生之配偶。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要求及股东利益。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事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查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担保,所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