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了修订,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规定的执行日期开始。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等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
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
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的重大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
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
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
披露要求等。
2、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
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
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2、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新债务重组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理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备合理性,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