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贺财霖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事项及2020年薪酬建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乔营强、张培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