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0-04-21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3,211.8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34,020.25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402.03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809.80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1,045.86万元,减2019年内已分配利润9,570.53万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1,285.13万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8,52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27.58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70%。

  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分配方案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本充足率及投资者利益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利润分配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