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0-04-21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8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人民币,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可分期注册、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到期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必要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