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0-04-21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合科技”)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3,046.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12.3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300.12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9,461.73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207,403.33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50,176.79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204,827.68万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2020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090,85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共计转增97,363,598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金额,本次转增股本以来源于股本溢价的资本公积实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36,454,452股。

  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保持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变的原则调整转增总额,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需要

  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环境波动剧烈,对公司的流动资金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为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资金面情况及银行授信状态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情况,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未来发展的匹配性

  公司认为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