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较广泛影响。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本公司依据准则第14号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则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财政部对于准则第14号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财政部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第14号。本公司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