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12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003,382.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780,641.69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8,678,064.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460,292.56元,扣除已分配利润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785,610.63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8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91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公司2020年度经营规划,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