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068。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毓秀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069。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070。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按揭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07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按揭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07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卫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卫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与公司本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孙卫东先生简历附后。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072。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孙卫东先生简历
孙卫东,男,1969年9月生,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最近五年工作经历如下: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任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更名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同)董事、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
孙卫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卫东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