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将基金收益更多地让渡于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年4月16日起(含2020年4月16日)调低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基金托管费方案
自2020年4月16日起(含2020年4月16日),本基金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2020年4月16日本基金的托管费按照2020年4月15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二、关于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2点的原表述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之“(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本基金调低基金托管费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述变更修订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基金托管费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