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4月22日14:00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0-043)。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2020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泰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晶泰福提请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晶泰福持有公司股份801,177,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备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合法,且该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1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提案
提案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二、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提案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七、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提案八、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上市地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提案九、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提案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提案十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提案十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提案十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提案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以上提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3611960
传真:010-63611980
邮箱:ir@jasolar.com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100160
联系人:袁海升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关于提请增加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9”,投票简称为“晶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证件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