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10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