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0-04-10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3,587,608.2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909,526.59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490,952.66元。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5,975,961.6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1,025,418.76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386,606,687.8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364,799,937.64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稳定,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172,06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994,835.00元,现金股利支付率50.27%;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増3股,共计51,620,700股。上述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3,689,700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将继续加大产品的研发投入,推进业务开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