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0-04-10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13553         债券简称:金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杨林、马利佳、刘毅、黄奇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5,881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215,881股减少至67,000,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

  2、联系人:李朝声

  3、联系电话:0592-5556861

  4、传真:0592-7397810

  5、邮箱:goldenhome@canc.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