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4-10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4月9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韦清文先生委托副董事长龙耐坚先生主持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日(星期四)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情况如下表:

  2、公司未出差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广西永泰和律师事务所卢涛律师、高昶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获得通过。

  (二)关于议案审议表决情况的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并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以上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第5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持股数 218,615,396 股)、韦清文(持股数 24,823,400 股)、李汉荣(持股数 10,500,000 股)、李汉朝(持股数 10,500,000 股)、李玉琦(持股数 10,000,000 股)共五名关联股东回避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共274,438,796 股。其存在的关联关系如下:黑五类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韦清文、李汉荣、李汉朝、李玉琦为黑五类集团的股东,李汉荣、李汉朝、李玉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韦清文为其一致行动人,其拥有关联交易对手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

  4、公司已单独披露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西永泰和律师事务所卢涛律师、高昶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