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0-04-10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8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环保”)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景、林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华、潘琰、温长煌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因业务合作而需进行的交易,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77.00万元,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2019年度预计数基于2018年度实际发生额进行估计,而2019年度实际提供的检测服务较2018年度有所增加。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一)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关联方福州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房屋,预计租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4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检测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预计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接受关联方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2万元;预计向关联方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自来水,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发酵产物,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

  (二)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说明:

  1.根据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州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福州市国资委系统房屋租赁合同书》,将福州市鼓楼区上浦路212号出租给市国投公司办公使用,季度租金15.07万元(含税),预计2020年度交易为57.40万元(不含税)。

  2.根据福建海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19年度向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监测劳务实际发生的金额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

  3.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提供技术咨询、设计及工程勘察服务,合同总金额170.48万元,不含税金额160.8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发生111.85万元,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为48.98万元(不含税)。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提供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部分)基坑监测专项技术服务,预计2020年交易金额为16.04万元(不含税)。

  4.根据各污水处理厂2019年度向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自来水实际发生的金额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

  5.根据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超高温好氧发酵污泥处理项目合作协议》以及福建海环鹏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书》的约定:合作项目福建海环鹏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发酵产物由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按50元/吨的价格全部回收。根据预估的发酵产物的产量以及协议价格,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为115.00万元。

  四、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福州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国际会展中心4层

  4.法定代表人:陈秉宏

  5.注册资本:105,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和片区综合开发,政府战略性产业、公用事业(含涉水产业、环境服务和燃气服务)及民生事业、城市能源产业、汽车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老字号品牌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4.法定代表人:陈宏景

  5.注册资本:212,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原水和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温泉开发与利用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福州市六一北路340号

  4.法定代表人:肖友淦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园林古建工程、旅游规划、电力行业、路桥行业的设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绘(以测绘资质证书为准);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给水排水技术、设备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岩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劳务类;城乡规划编制、设计、管理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应用软件开发;产品销售代理;软件运行维护服务;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4.法定代表人:魏忠庆

  5.注册资本:169,287.48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来水管网的建设与维护;管道工程二级(限自来水管道)的施工;汽车修理、汽车装潢(仅限设分支机构经营);水质检测;温泉工程投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子公司少数股东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胥井村)

  4.法定代表人:王洪春

  5.注册资本:48,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从事环保工程、水处理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业务;从事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业务;从事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治理业务;环保材料、环保产品、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集成、制造、销售、贸易代理;环保、水处理、市政公用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微生物技术、污泥处置技术、再生资源技术、非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