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0-04-10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5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6%,低于3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等方面,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7,389,679.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3,6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100,209.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0,140,323.7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7,389,679.69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6,100,209.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环保行业,业务范围由传统的污水处理逐步向水环境综合治理、固废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延伸。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对污染问题日益重视,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公用环保类项目投资普遍具有资金需求大,投资周期长,回收稳定性强的特点。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系统规划、综合服务”的模式整体介入海西区域内的各个新兴片区的环保市场,构建以产业运营为主体、环境咨询与产业投资为两翼的战略格局。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0,550,658.4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0,140,323.7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8%。2020年,公司“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大丰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浮村污水厂二期项目”、“永泰县山水林田湖草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PPP项目”等多个在建和提标项目在持续推进,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兼顾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发展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要求,制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需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为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能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更能节约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9年年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虽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要求,但公司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考量,结合项目建设以及业务版图扩大的需要,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市场开拓及满足营运需求。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19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预告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