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数量501,963,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27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数量477,498,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89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24,465,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8%。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数量59,068,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4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王平先生、卢建凯先生、宋昆冈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501,91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9,02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5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4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91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9,02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5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4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91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9,02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5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4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96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9,068,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91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9,02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5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43%。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951,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76%;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9,057,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99%;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Sherry Lee、Jerry Yang Li、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0,904,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9,068,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2,677,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1501%;反对9,285,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1.8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9,78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84.2797%;反对9,285,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5.7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478,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6.7159%;反对13,9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2.7861%;弃权2,49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49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2,584,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2.0921%;反对13,9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3.6757%;弃权2,49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23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96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9,068,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选举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96,871,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53,977,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1.3799%。
11.02 选举李晓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91,87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7.9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48,98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82.9270%。
11.03 选举Yan Ma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1,116,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58,221,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5658%。
11.04 选举许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1,116,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58,221,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5658%。
11.05 选举冯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1,116,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58,221,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5658%。
11.06 选举Alex Cheng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1,116,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58,221,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565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 选举唐长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1,959,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59,064,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31%。
12.02 选举郑海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数501,959,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59,064,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31%。
12.03 选举卢建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1,736,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58,841,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6150%。
唐长江先生、郑海英女士、卢建凯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01 选举张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97,64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1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54,74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6813%。
13.02 选举陈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2,433,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93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59,538,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7948%。
张涛先生、陈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940,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1985%;反对4,02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8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5,04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3.1889%;反对4,02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金诗晟、王隽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