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比特”)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22,740,411.09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484,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9,715,6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9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其中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740,411.09元,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或理财收益继续投入项目使用所致。
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已于2019年12月26日完成竣工验收,截至2020年3月31日尚有部分工程尾款、质保金等待结算支付,金额约4,265.00万元(金额为暂估,具体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尚需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三、募集资金存储及现金管理情况
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240,411.09元存储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592902755910908);此外,募集资金理财余额为122,500,000.00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鉴于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委托理财直至到期。上述理财产品全部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安排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基本账户。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产生于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节余原因主要如下:
1、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尚有部分工程尾款、质保金未支付。募投项目结项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部分工程尾款、质保金。
2、公司从项目建设及使用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减少了短期内无需使用的功能所对应的投入。与原项目投资概算相比,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的装修等建设开支有较大节省。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资金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22,740,411.09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尚需支付的工程尾款、质保金等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规范账户管理,公司将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认为:
1、吉比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吉比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吉比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吉比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吉比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华融证券同意吉比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九、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