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6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市场状况和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相应时间内实施完成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用途,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①公司于2006年10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上市时间已满一年;
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③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金额、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79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103.39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2,206.77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回购金额不超过32,638.15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用途、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使用回购资金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相应时间内实施完成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用途,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
①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A、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数量达到最高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B、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②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A、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B、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C、中国证监会及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4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