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23),定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增加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披露日,中成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34,252,1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6%。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成集团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二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七日